2020年是機構改革排污許可工作下放縣(區)級生態環境部門的第一年,也是《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要求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目標任務的收官之年,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清城分局克服任務量多、技術力量不足等短板,多措并舉,排污許可制全覆蓋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完善組織協調機制。一方面成立《清城區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領導小組》,保證工業企業、農業養殖、醫療衛生機構等重點領域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有序推進;另一方面成立《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清城分局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股室技術骨干、街鎮環境中隊(環監辦)和第三方技術人員通力合作,按時間節點完成上級各階段考核任務。
二是做好排污許可制貫徹宣傳。組織工作人員下沉到各街鎮開展排污許可制宣講培訓,累計派發宣傳手冊3000余份,并在進企業排查過程中做好政策宣貫,讓企業樹立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的觀念,積極落實排污許可制工作主體責任。
三是靠前服務做好技術支持。清城區工業企業多、行業復雜,為打破企業專業人員不足、排污證信息填報難的短板,組織專業審核人員按行業開展排污證申辦技術培訓、一對一的針對性指導,主動做好企業在排污證申請各階段技術支持服務。后期成立“環保服務中心”,設立排污許可免費咨詢專門版塊,企業在執行過程中可通過二維碼提交問題或電話咨詢,形成長效的技術咨詢服務機制。
四是強化證后管理工作。下半年分行業組織了14期排污許可證后管理培訓,將企業領取排污證后自行監測、執行報告、信息公開和臺賬記錄相關要求宣貫到每一家持證單位。梳理每一家企業證后管理定期需開展工作,要求按時間完成平臺信息填報,保持重點管理類企業自行監測平臺聯網率達到100%。
排污許可證是日常環境管理、企業守法、部門執法和社會監督的重要依據,通過一年的努力,清城區按時間節點完成了覆蓋全行業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在證后管理培訓中讓全部持證單位知道排污證“看什么”、日常管理需要“做什么”“怎么做”,不斷夯實排污許可制作為依法規范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的基礎性環境管理制度。